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时间:2023-08-07 13:05:13来源:互联网

1、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赵商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设立条件:(一)发起人要件【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2、【资格】发起人的资格无特别限制,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法人、自然人均可。

3、(二)资本要件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出资总额旧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注册资本与发起人的出资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4、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5、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6、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7、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8、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9、新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10、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11、1认股人需要按所纳股份缴纳股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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