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00243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3-04-29 09:00:34来源:中财网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相关资料图)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电话(tel):010 -51 4238 18 传真(fax):010 -514 238 16

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 4100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年 4月 28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41009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0所述,太安堂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 7.25亿元,较 2021年度大幅下滑 67.99%;又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2短期借款 8.60亿元,附注六、29 中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074.81万元,附注六、33长期应付款 8.94亿元,太安堂公司的短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金额较大,占负债总额的 64.00%,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仅 4,258.88万元(其中受限资金 1,273.07万元),公司未来 1年仍面临业绩继续下滑与巨额偿债风险。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4逾期付款偿债诉讼所述,太安堂子公司广东康

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与其多家供应商发生偿债诉讼,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康爱多共有 122个案件尚未处置完毕,案件总标的额人民币 33,310.80万元。由于子公司康爱多无力履约已生效判决,太安堂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上述事项或者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太安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太安堂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可收回性

如附注六、5所述,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资金占用 4.57亿元(其他应收款原值 4.57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0.63亿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全部归还。我们针对该款项执行了检查合同、银行流水单据,并实施了函证、访谈、分析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控股股东资金偿还计划及资金偿还能力等相关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三)存货项目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所述,存货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分别包含太安堂公司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的库存商品 4.97亿元、4.94亿元。由于我们未能对子公司康爱多期末存货与期初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问题解答第 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由于太安堂税前利润系负数,2022年审计时以太安堂合并营业收入的 1%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724.84万,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无变化。

(二)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性影响的判断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对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重大且广泛性的判断过程如下:

1、本说明一、(一)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内容所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涉及期末及期初存货相关认定、本期及上期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关联方往来披露的完整性等,并影响公司风险警示指标,因此具有广泛性。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对太安堂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2、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降低 67.99%, 公司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连续两年亏损,且公司未来 1年仍面临业绩继续下滑与巨大的偿债风险;太安堂公司因子公司康爱多供应商逾期债务诉讼和对其担保产生多项诉讼仲裁案件,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涉诉案件仍在审理或执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所持太安堂公司股权部分被司法冻结。虽然公司采取了多个措施来规避可能产生的损失,但是我们认为导致对太安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存在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影响,按照审计准则规定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太安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我们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太安堂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太安堂公司 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年4月28日

关键词: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